四川省冶金和质量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2年四川省冶金和质量工程技术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经信〔2019〕254号)文件精神,四川省冶金和质量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按照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下半年工程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专业
冶金工程:钢铁冶金、冶金焦化、冶金实验技术。
市场技术监督工程:质量检验技术研究、产[商]品质量检验、质量管理。
二、申报人员范围
四川省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非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的省级部门或市州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申请参评上述专业的,须经省级主管部门或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出具委托函,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审核同意后,委托我评委会评审。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诚信执业,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二)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
1.助理工程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2.工程师
具备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经考察合格。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在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经考察合格。
(三)能力、业绩条件
1.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2.工程师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或论文。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有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负责推广的应用新技术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②研究开发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新产品一项以上,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研究、规划、设计部门:
①解决设计、生产中疑难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效果,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②在研究、设计、实施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或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
1、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做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2、 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要求的,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推荐单位意见”栏明确表示意见。
3、 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有要求的,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推荐单位意见”栏明确表示意见。
(五)年度考核要求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任现职以来,每出现1次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申报,直到连续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满足本方案“二、(二)”的要求
(六)其他要求
任现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1)参加援彝援藏服务期满1年以上的。
(2)“四大片区”外的专业技术人才,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
(3)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
(4)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原贫困县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
(5)在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的。
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
(七)破格申报条件
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以上奖项,或四川省专利奖三等奖2项以上奖项。
(2)作为主研人员,获得本专业工程技术方面发明专利1项以上,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创造税收500万元以上。
(3)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奖牌,或四川省技术能手,或担任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4)主持省级2项以上的科研项目(课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累计实现税收100万元以上。
四、评审程序
(一)申请与推荐
职称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发现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技术成果等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核,核实其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初核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写出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
各级审核部门和推荐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把审核关,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等品质,还应对申报人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业绩、资历条件进行严格审核,须在相关材料上加盖原件审验章并签署审核人姓名及审核日期。
(二)初审
四川省冶金和质量工程中评委办公室对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三)答辩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1、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相关专业的。
2、中级职称专业非相近专业。
3、破格申报人员。
4、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学科专业组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人员。
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专业组评议
中评委的专业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评议。
(五)评审会议
中评委开展评审会议,评审结果报省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审查。
(六)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审查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审查,审查通过的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发通知到四川省冶金和质量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或申报者所在单位。
(七)办理相关手续
申报者单位或个人接到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评审通过通知后,到四川省冶金和质量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装入个人档案。职称证书由四川省冶金和质量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派专人到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统一办理。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
3、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4、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
5、专业技术资格证、任职资格评聘文件。(初定者不要求)
6、任现职以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初定者不要求)
7、彩色免冠二寸近期正面照片一张(反面写上姓名及单位)。
(二)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2022年度四川省冶金和质量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2、申报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任职年限,而业绩成果非常突出的人员,应依据《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经信〔2022〕07号文件出具破格推荐报告。
4、申报材料(包括职称任职文件、业绩证明材料、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时间为截止接收材料时间。
七、申报安排
申报材料提交时间: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其它事项
(一)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200元(含答辩费60元),初级评审费每人次100元。评审费在报送材料时缴纳;答辩费在参加答辩时缴纳。
(二)联系方式
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375号1号楼705。
联 系 人:马又琳
联系方式:15828004257
附件:1、工程师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四川省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4、2022年度四川省冶金和质量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四川省冶金和质量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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