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冶金和质量工程技术中级职务
评审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室所、川工环院公司: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相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院在职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素质及职业道德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
2、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二)学历及任职条件
1、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者;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院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院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者。
3、大学专科毕业,在院工作满3年,经考察合格;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在院工作满3年,经考察合格者。
4、中专毕业,在院工作满5年,经考察合格;或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在院工作满5年,经考察合格。
5、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在院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
(三)能力、业绩要求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四)外语、计算机水平要求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单位提出申请,各室所、川工环院公司,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由所在部门写出内容详实、具体的综合推荐材料,将申报材料及推荐材料交院总工办。
四、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四川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一式一份)、部门推荐材料(一式一份,不少于500字)、近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大学本科或学士学位交近一年;专科近三年;中专近五年;高级工职业资格或取得职业技能等级后近两年;对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者不作要求)。
五、报送评审材料时间及地点
报送地点:武侯办公区3号楼403。
报送时间:2020年9月25日-2019年10月16日。
联系人:李懿;联系电话:18108264028
附件:1、四川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
2、部门推荐材料
四川省冶金和质量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2020年9月24日
附件1
四川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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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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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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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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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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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位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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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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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结果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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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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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 |
段落构成: 一、自我简介。 二、业绩成果 三、申请原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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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意见 |
请明确写出意见:同意推荐或者不同意推荐
(部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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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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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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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且院工作时间不满一年者不填年度考核结果。
2、个人申请不少于1000字。
附件2
部门推荐材料
注:
段落构成:
一、员工业绩等介绍。
二、明确写出推荐意见。
三、字数不少于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