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四川省冶金和质量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四川省冶金和质量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按照工作安排,现将2019年度下半年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专业
冶金工程:钢铁冶金、冶金焦化、冶金实验技术。
质量工程:质量检验技术研究、产[商]品质量检验、质量管理。
二、申报人员范围
四川省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非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的省级部门或市州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申请参评上述专业的,须经省级主管部门或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出具委托函,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审核同意后,委托我评委会评审。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诚信执业,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
(二)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
1、学历专业与申报技术职称专业一致的人员,学历及任职条件如下:
(1)具备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2、非本专业学历人员(学历专业与申报技术职称专业不一致的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须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在任职年限要求上增加2年。
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
(三)论文及学术成果要求
申报评审中级职称,须提供一篇任职期间由本人撰写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的能代表申报参评人员学术技术水平、与申报专业相关的以下成果材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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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反映专业技术水平或成果转化业绩的文件 |
数量 |
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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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已经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独著(或合著)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
≥1 |
作者中有本人姓名 |
不计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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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已经独著(或合著)出版的本专业著作 |
≥1 |
作者中有本人姓名 |
不计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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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发明专利成果 |
≥1 |
专利证书上有本人姓名 |
不计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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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标准规范类(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
≥1 |
标准起草人中有本人姓名 |
不计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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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经过鉴定的技术成果 |
≥1 |
技术的参加人员中,有本人姓名 |
不计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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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项目报告 |
≥1 |
本人撰写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 |
专家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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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技术总结 |
≥1 |
本人撰写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 |
专家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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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工程方案 |
≥1 |
本人撰写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 |
专家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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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设计文件 |
≥1 |
本人设计 |
专家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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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专题技术报告 |
≥1 |
本人撰写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 |
专家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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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案例分析 |
≥1 |
本人撰写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 |
专家推荐 |